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四川省通江县青峪猪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

来源:巴中农投集团日期:2021-06-04 10:20阅读量:1657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1921-03-03-491227】FGQB-01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川投资备【2020-511921-03-03-491227】FGQB-0128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四川省巴山牧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通江县洪口镇余家湾村

2.3 项目规模:(1)建安工程包括新建公猪舍工程460.86m2、配怀舍、分娩舍工程1644.27m2、保育育成舍工程2044.97m2、综合楼工程640.13m2、洗车房工程162.6m2、烘干房工程107.1m2,门卫室工程38m2,新建堆粪棚、沼液池、固液分离池工程1330m3、沼气池工程300m3、生物热炕20m3。

(2)仪器设备购置包括相关配套设施,购置栏位系统等设备11台/套等。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7月

2.5 项目总投资:1498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下达资金、地方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等。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1248.67万元(建安工程928.19万元,仪器设备购置320.48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招标从业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招标从业人员资格和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评审表扫描件);②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官网查询截图;③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申请人需提供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诚信无不良行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信息完整一致;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1年6月3日17时30分至2021年6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1年6月3日17时30分至2021年6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巴山牧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容邦国际2号写字楼15层

邮编:6360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4708011606

传真:

2021年6月3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原文下载:四川省通江县青峪猪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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